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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機構承擔行政職能?

主要有:漁政、海監、無線電管理、農機管理、動物衛生監督、草原管理和交通部門、就業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城管、路政、鹽政、市政管理處、環保監察大隊等。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等等。

行政機構的特點:

1是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統稱。由於中國獨特的政治體制,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往往是分離的。很多政府部門,比如房管局、規劃局,有的地區是行政單位,但有的地區是事業單位。所以人們統稱政府部門為行政機構,很多地方政府也以此為統稱,如區屬行政機構、縣屬行政機構等。

2.具有行政職能的機構履行執法監督和部分社會管理職能,如部門下設的執法監督和監管機構。行政事業單位由國家財政部門支付,通常是財政全額撥款。

擴展數據

實現行政職能的主要途徑分析;

1,行政指導手段具有強制性、垂直性、無償性、穩定性和具體性的特點,其優點是統壹、集中、快速、有效;調整關系,提升效率。但容易產生壹些與“人治”相關的弊端,影響橫向聯系,影響下屬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經濟手段具有間接性、補償性、平等性和關聯性的特點,最適合管理經濟活動,但它只調節經濟利益,不能靠它解決所有問題。

3.法律手段具有嚴肅性、權威性和規範性的特點,其特點是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行為準則減少了主觀性和隨意性,實現了行政管理的統壹性和穩定性。但它只能在有限的範圍內發揮作用,許多經濟社會關系必須結合其他手段才能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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