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熱單位未向用戶公示《供熱許可證》的,用戶可以拒絕繳納采暖費,並向供熱主管部門舉報。
滯納金的取暖費如下:
1.滯納金為規定期限內繳納稅款逾期天數的0.05%;《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
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外,從欠繳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簡單來說,從滯納之日起至繳納之日止,每天按照稅款萬分之五的稅率征收。
2.逾期六個月收取90%的滯納金;逾期付款五個月,加收75%的滯納金;逾期付款四個月要交60%的滯納金。需要註意的是,各地標準不盡相同,具體金額建議咨詢當地物價局或供熱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外,從欠繳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簡單來說,從滯納之日起至繳納之日止,每天按照稅款萬分之五的稅率征收。逾期六個月收取90%的滯納金;逾期付款五個月,加收75%的滯納金;逾期付款四個月要交60%的滯納金。需要註意的是,各地標準不盡相同,具體金額建議咨詢當地物價局或供熱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