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職賠償標準分別為:
(1)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標準為6個月的,統籌計算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月30%;
(3)壹次性工亡補助金,其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8個月至60個月。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壹)喪葬補助費為統籌地區6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職工本人工資的壹定比例,發給死亡職工中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40%,其他親屬30%,喪偶老人或孤兒10%。為受撫養親屬批準的撫恤金總額不得高於因工死亡雇員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的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