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捕魚要求:
1,必須持有有效的漁業船舶檢驗證書、登記證書、捕撈許可證證書,確保船舶證照壹致,與證照行業壹致;
2.要確保值班船員達到最低配員標準,普通船員全部持證上崗;
3.所有員工必須足額參保,實行實名登記制;
4、必須確保北鬥、AIS等通信設備處於正常狀態。
二、對非法捕撈的行政處罰有以下幾種:
1,罰款;
2.沒收漁獲物、非法所得和漁具;
3、暫扣、吊銷捕撈許可證和其他捕撈許可證;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處罰。
法律依據:《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第二條工業、交通運輸、建築、商業、對外貿易、餐飲、服務業、旅遊業、手工業、修理業中的下列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工商企業),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登記:
(壹)國有工商企業;
(二)集體所有制的合作營和其他工商企業;
(3)合資或聯營工商企業;
(四)鐵路、民航、郵電部門和其他公用事業所屬的工商企業。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認為需要登記的其他工商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