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15年後有必要還清銀行貸款嗎?

15年後有必要還清銀行貸款嗎?

需要

根據《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壹個債務人在不同金融企業的多筆貸款的擔保人和擔保條件完全相同的,只要其中壹家金融企業通過訴訟取得了無財產執行的法院終止或終止(中止)裁定,或者有難以執行或無法執行的財產的法院終止或終止(中止)裁定,其他金融企業可以根據法院裁定、內部催收報告和法律意見書對債務人的相關債權進行核銷。

對提供確鑿證據、經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金融企業呆賬,應隨時上報,隨時審批,及時從呆賬準備金中核銷。金融企業不得隱瞞不報、長期虧損和掩蓋不良資產。

擴展數據:

關於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相關要求的規定:

1.金融企業應當建立問責工作報告制度,及時向各監管部門報告問責工作情況。違規違紀行為必須在責任人認定後2周內處理完畢,處理結果應在1周內書面上報各監管部門。

2.對金融企業在壞賬認定和核銷過程中發現的各類違規違紀行為,未及時追查、處理或隱瞞不報的,壹經發現,監管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3、金融企業必須建立呆賬核銷後的資產保全和回收制度。除法律法規規定債權債務關系或投資與被投資單位關系已完全終止外,金融企業繼續保留對已核銷壞賬的追索權,並繼續收回已核銷的壞賬、表外應收利息和核銷後的應計利息。

百度百科-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

  • 上一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對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和安全有哪些規定?
  • 下一篇:英國王室在英國有哪些特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