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中介合同的法律條件如下:
1,18-65歲的自然人;
2.借款人實際年齡加上貸款申請年限不得超過70周歲;
3、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信用信息良好,無不良記錄;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借款居間合同註意事項:
1,合同名稱;
2.中介服務的合法性;
3.合同的相關方;
4.中介型;
5.中介服務內容;
6.與訂立合同有關的事項;
7.中介報酬;
8.違約責任。
綜上所述,貸款居間合同的最高收費標準沒有法律限制,壹般由合同雙方約定。借款居間合同並不違法,只要是合法訂立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居間合同也是居間合同的壹種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5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
第506條
本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壹)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第九百六十壹章
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962條
中介人應當如實向委托人報告與訂立合同有關的事項。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