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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上的債務如何追回?

如果別人欠錢三年以上,壹般可以獲得訴訟時效的抗辯權。但訴訟時效屆滿後,他們失去的只是勝訴的權利,仍然享有請求權。當事人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債務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認定沒有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理由的,判決應當駁回債權人的訴訟請求。債務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法院應當支持債權人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88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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