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銀行信貸是指銀行給予買賣雙方或其中壹方的信貸,通常是指銀行承諾在壹定條件下支付貨款。銀行的信貸業務就是銀行承擔支付責任。銀行信貸業務通常是在交易雙方互不了解、互不信任,或者買方國家外匯管制嚴格或政局嚴重不穩的情況下進行的。其目的是用銀行信用彌補商業信用的不足,促進貿易活動的順利進行。
3.銀行貸款是先授信後發放,即銀行對借款人目前的資質、信用狀況、還款能力等方面進行評估,評估通過後會給予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但銀行信貸不是貸款,借款人仍需提交貸款申請,通過銀行二次審核後才算真正貸款。但銀行在授信時也會查看借款人的征信報告,會在征信報告上留下貸款審批查詢記錄。
4.根據定義,信用額度是指銀行向客戶提供的靈活、便捷、可循環使用的信貸產品。只要授信余額不超過對應的業務類別指標,就可以快速向客戶提供短期授信,不考慮累計金額和發放次數。那麽,如何確定銀行授信額度呢?其實認定有兩種形式,壹種是通過抵押物取得,壹種是沒有抵押物的個人資格取得。前者是指借款人可以提供銀行認可的房屋作為抵押,授信額度壹般為房屋評估價值的70%左右。後者也就是俗稱的無抵押貸款,壹般授信額度是借款人月收入的10倍左右。
5.信貸按期限分為短期信貸和中長期信貸。根據是否反映在財務報表中,可分為表內信貸和表外信貸,包括貸款、項目融資、貿易融資、貼現、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購。表外信貸包括貸款承諾、擔保、信用證、票據承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