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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齡農民工工傷賠償標準

達到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依法辦理退休手續或者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繼續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根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是七級傷殘13個月,八級傷殘11個月,九級傷殘9個月,十級傷殘7個月。勞動就業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就業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傷殘鑒定需要註意哪些事項?

1,需要傷害的當事人及鑒定所相關鑒定人積極配合鑒定過程;

2.在整個鑒定過程中,不能編造和提供虛假材料;

3.本事故當事人不得擅自更改法醫鑒定書的內容;

4.如對鑒定結果不服,可向當事人與鑒定人協商壹致的公安局或司法機關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或者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有職業病的;(五)因工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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