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銀行員工需要學習的法律法規。

銀行員工需要學習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為了確立中國人民銀行的地位,明確其職責,保證國家貨幣政策的正確制定和執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銀行的宏觀調控體系,維護金融穩定,特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1995年3月6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為了保護商業銀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規範商業銀行行為,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加強監督管理,保障商業銀行穩健經營,維護金融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於2005年5月1995日通過,自2005年7月1995日起施行。

3.銀行監督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於2006年6月31日通過,並於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主要目的是通過金融監管的專業化分工,進壹步加強銀行監管,降低銀行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從其他國家和地區制定銀行監管法的壹般經驗來看,主要目的是加強監管,保護存款人利益。

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為維護人民幣聲譽,《條例》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對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制作、復制、買賣人民幣圖樣(含放大、縮小)以及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給予警告的同時,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並處以違法所得1-3倍的罰款。故意損壞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人民幣654.38+0萬元以下罰款。

  • 上一篇:疫情期間社區準入管理規定
  • 下一篇:英語思維導圖(家譜)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