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中國和印度對政府的規範性文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財政預算、決算報告、行政機關的設置和職能、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政府行為等都有規定。
不同:但中國和印度對政府不公開信息範圍的規定方式不同。印度法律通過列舉的方式公布了不得公開的信息範圍:其公開可能影響國家主權、安全、戰略、科技和經濟利益。我國法律並未詳細列舉不予公開的信息,而是用壹句話規定了信息公開的例外——行政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
廣義的印度法是指古代和現代印度國家境內適用的所有法律,包括印度法、佛教法、耆那教法和錫克教法,以及在印度實施的伊斯蘭法和英國法。印度法從時間維度上可以分為傳統印度法和現代印度法。印度傳統法律分為廣義和狹義。狹義的印度傳統法是指由古印度教法、皇家法令、行規和習慣法組成的法律體系,不包括古印度佛教法和耆那教法。狹義的印度傳統法的主要特征是宗教法占據核心地位,多元,具有“法學家法”的特征,具有包容性和和平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