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出勤天數;2.當實際出勤天數等於出勤天數時,支付當月工資;3.法定節假日出勤,工資按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4、非法定節假日周末休假出勤,工資按200%計算。
出勤天數的計算方法:
1.月計算:通常以壹個自然月為周期,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周末(如果周末不是正常工作日);
2.周計算:壹周為周期,平時工作日為周壹至周五,不包括周末;
3.特殊行業規定:部分行業可能有特殊的工作日安排,出勤天數應根據具體行業規定確定;
4.企業規定:企業內部可能有專門的考勤制度,需要參考企業的人力資源政策;
5.勞動合同約定:雙方在勞動合同中對工作日有特殊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綜上,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出勤天數,員工實際出勤天數與出勤天數壹致時,當月工資應全額發放;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照日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工資,非法定節假日周末調動工作的,按照兩倍的標準支付工資,確保職工權益的合理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職工休假: (壹)元旦;(2)春節;(3)國際勞動節;(4)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