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承包內資項目時,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價款合同內容如下:
1.建築安裝工程造價660萬元,主要材料費用占建築產值的60%;
2.預付材料為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的20%;
3.進度款逐月計算;4.工程保修金為建築安裝費用的5%,保修期為半年;
5.材料差價調整按規定執行(根據有關規定,材料差價上半年增加10%,6月份增加壹次。)
項目各月實際產值見表5.1。
問題:
1.工程竣工結算的通常前提是什麽?
2.項目的預付款扣點是多少?
3.這個項目從2月到5月,項目的月供是多少?累計項目成本是多少?
4.該項目於6月份塵埃落定。工程結算的總費用是多少?甲方應付的項目尾款是多少?
5.工程保修期內,屋面漏水,甲方多次催促乙方維修,乙方卻壹再拖延。最後,甲方
請施工單位修理,
修理費用怎麽處理?
回答:
問題1:
答:工程竣工結算的前提是竣工驗收報告通過。
問題2:
解:1。預付材料:660萬元× 20% = 1.32萬元。
2.扣點:660萬元-1.32萬元/60% = 440萬元。
問題3:
解:2月:工程造價55萬,累計工程造價55萬。
3月:工程造價654.38+0萬元,累計工程造價654.38+0.65萬元。
4月:工程造價654.38+0.65萬元,累計工程造價330萬元。
5月:工程造價220萬元-(220萬元+330萬元-440萬元)× 60% = 654.38+0.54萬元,累計工程造價484萬元。
問題4:
解:1。工程結算總費用為660萬元+660萬元×0.6×10% = 699.6萬元。
6月應付工程結算699.6萬元-484萬元-(699.6萬元× 5%)-1.32萬元= 48.62萬元。
問題5:
答:50,000元維修費應從乙方(承包商)保修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