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標過程中,如應招標而未招標,將違反以下紀律:
1.法律紀律:根據各個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法律法規,通常將投標程序視為法律要求。如果不依法進行招標,就違反了相關的法律紀律。
2.政府采購紀律:在政府采購領域,招標程序是保證公平競爭和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如果不按照政府采購規定進行招標,就違反了政府采購紀律。
3.職業道德與紀律:律師作為專業人員,有責任遵守職業道德。如果不按職業道德進行招標,可能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紀律。
4.企業內部紀律:很多企業都有內部規章制度,要求企業在采購過程中遵循規定的招標程序。如果不按照企業內部規定進行招標,就違反了企業內部紀律。
具體違紀行為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異。具體後果可能包括法律責任、行政處罰、名譽損害。請務必遵守相關的招標規定和程序。
綜上所述,不招標就招標,會違反法律紀律、政府采購紀律、職業道德紀律、企業內部紀律。違反這些紀律可能導致法律責任、行政處罰、名譽損害等後果。因此,在采購活動時,請務必遵守相關的招標規定和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2017修訂);
第三十八條
招標人應采取必要措施確保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幹預和影響評標過程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