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英國的制度是什麽?它的法制和司法是怎樣的?

英國的制度是什麽?它的法制和司法是怎樣的?

英國行政區劃: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和北愛爾蘭。英格蘭分為43個郡,蘇格蘭有29個區和3個特別行政區,北愛爾蘭有26個區,威爾士有22個區。蘇格蘭和威爾士的議會及其行政機構完全負責地方事務,而外交、國防、整體經濟和貨幣政策、就業政策和社會保障仍由中央政府控制。倫敦,又稱“大倫敦”,由32個獨立的行政區和65,438+0個“倫敦城”組成。區議會負責每個區的主要事務,但他們與大倫敦市長和議會壹起處理涉及整個倫敦的事務。此外,英國還有12屬地。

司法:有三種不同的法律體系:英格蘭和威爾士是普通法系,蘇格蘭是大陸法系,北愛爾蘭是類似英格蘭的法系。司法系統分為兩個系統: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在英格蘭和威爾士,民事審判機構分為郡法院、高等法院、民事上訴法院和上議院。刑事審判機構分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訴法院刑事庭和上議院。英國的最高司法機關是上議院,它是民事和刑事案件的最終上訴機關。1986成立皇家檢察院,隸屬於國家政府機構,負責受理英格蘭和威爾士警察當局提交的所有刑事案件。總檢察長和副總檢察長是英國政府的主要法律顧問,在壹些國內和國際案件中代表王室。

  • 上一篇:遺言有法律效力嗎?
  • 下一篇:車禍中肇事逃逸的法律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