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3年,英法七年戰爭後,英國取代法國成為北美殖民地的統治者。同年,10年10月7日,英國發布皇家文告,規定在原聖勞倫斯河殖民地的基礎上建立魁北克省,並確定了該省的邊界。從西部的五大湖地區到俄亥俄河流域的西部和西南部的大片地區被指定為印第安人聚居地,暫時禁止向這壹地區移民;還規定魁北克要召集議會,實行英國代議制,用英國法律代替法國法律,鼓勵英國人和英屬北美十三個州的居民移民到新區。然而,皇家公告未能在魁北克實施。
殖民地總督G·卡爾頓(G Carlton)迫於英屬北美十三州獨立運動的發展,主張對該省的法國居民采取綏靖政策,並在壹定程度上保留了原有的制度和傳統。在他的影響下,英國議會於1774年通過了《魁北克法案》,取代了《皇家文告》。
?魁北克法的主要內容是取消魁北克省建立代議制的規定,設立總督和執行委員會,由英國王室任命,成員17~23人。總督和行政委員會擁有立法權;魁北克實行法國民法和英國刑法;官方承認天主教會可以自由傳教和收取什壹稅;認識到法語和英語都是官方語言。根據法律的附加條款,俄亥俄河和密西西比河之間的地區歸魁北克省省長管轄,擴大了該省的領土範圍。魁北克法在政治、法律和宗教方面對法裔加拿大人進行了妥協,緩和了法裔居民對英國殖民者的敵意,有利於維護英國的殖民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