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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殖民者制造的“波士頓大屠殺”後來怎麽樣了?

18世紀中葉,北美殖民地與宗主國英國的矛盾日益尖銳。為了加強殖民統治,英國政府不僅頒布了壹系列稅法,還在1765年頒布了《駐軍條例》,規定駐紮在殖民地的英軍可以任意占用旅館、飯店、餐館作為兵營。殖民地必須為英國軍隊提供食物和所有的交通工具。

後來,英軍派了兩個團的士兵去波士頓,這些士兵行事肆無忌憚,讓殖民地人民忍無可忍。從1767開始,英國殖民統治者頒布了幾部《詹森條例》,其中壹部規定殖民地必須繳納特別稅,以支持英軍在殖民地的開支。這些規定引起了北美人民的強烈不滿,殖民地人民與英國駐軍的沖突也不斷發生。

1770 65438+10月,英國駐紐約駐軍與“自由之子協會”發生沖突,其中壹人死亡,數人受傷。2月,英國稅務員在波士頓開槍打死壹名兒童,導致3月2日波士頓工人與英國駐軍第20團發生正面沖突。3月5日,又發生了壹起英軍虐待徒弟的事件。殖民地民眾憤怒地聚集在英軍駐紮的國王街,向辱罵學徒的士兵投擲雪球以發泄仇恨。

英國駐軍中尉普林斯頓下令向人群開槍,造成5人死亡,6人受傷,制造了令人震驚的“波士頓大屠殺”。波士頓大屠殺激起了北美人民對殖民統治的更大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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