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國家實行計劃免疫制度,國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
3.兒童的父母或者監護人應當及時向醫療保健機構申請預防接種證。托幼機構和學校在辦理入托入學手續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未按規定接種的兒童應當及時安排補種。兒童家長或監護人應妥善保管預防接種證,並按規定的免疫程序和時間到指定的預防接種點接受預防接種。
擴展數據:
疫苗證書用途:
1.預防接種證記錄了很多孩子的信息。根據孩子的基本情況,可以推斷出以後需要接種的疫苗,以及如何聯系孩子的家長。根據接種日期,可以推斷接種是否合格、及時;當傳染病爆發時,可以確定孩子是否需要接種疫苗。
2.根據疫苗禁忌癥的發生,可以判斷孩子是否可以接種;出現異常反應時,可以根據疫苗批號追溯疫苗是否有問題。
3.根據醫生簽名,接種負責人和預約日期可以提示及時接種;疫苗知識和預防接種反思知識可以增強家長對免疫接種的了解;上托兒所、幼兒園、學校、出國都需要查預防接種證。
4.免疫規劃過去也稱計劃免疫,是指根據疫情監測和人群免疫狀況分析,按照規定的免疫程序,有計劃地使用疫苗進行預防接種,以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達到控制並最終消滅傳染病的目的。
參考資料:
中國司法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