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歸省教育廳和國家教育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條例》,教育局。教育部是主管教育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部門。
教育局屬於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其上級是當地市教育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條例》。教育部是主管教育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部門。
教育局是政府機構的組成部分,行政局長由當地市或縣政府管理,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長或副縣長具體領導。
教育局的主要職責:
(壹)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的地方性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全市教育發展的戰略思路,統籌規劃、協調和指導全市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掃盲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職業中學和城市初級中學的設立和變更;負責市區初中、普通高中、職業高中、職業中專的招生和學籍管理;負責教育督導、評估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