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關於進壹步延長普惠性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貸款支持政策實施期限的通知1。繼續實施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將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延期至2021 12 31。對4月1日至2月31日到期的小微企業普惠貸款(含單筆授信1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個體工商戶貸款、小微企業貸款,下同),由企業與銀行自主協商,決定繼續分期延期償還本息。人民銀行通過貨幣政策工具,對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民營銀行等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的展期不少於6個月的小微企業貸款,按照延期貸款本金的1%給予獎勵,獎勵資金總額控制在國務院批準的額度內。同壹筆貸款(包括之前已經延期的貸款)只能再次獲得人民銀行提供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