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資格考試是指具有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具有高等學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中國人報名參加的考試。
註冊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具有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具有高等學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根據《司法部關於確定國家司法考試條件放寬地點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告》。
(旗)、自治區所轄縣(旗)、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批準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中國西部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了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
城市);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將報名學歷放寬至法學大專學歷。
註:第(四)條規定,報考人員必須具有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高等學校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即不允許其他專業人員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