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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遺失

法律分析:營業執照丟失可能導致他人濫用,造成利益損失,甚至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如果壞人拿了,做了違法的事,妳要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營業執照遺失的,要在市級以上報紙和媒體上刊登遺失聲明。在掛失聲明的基礎上,到工商部門進行補辦登記,工商部門為申請人補發與原營業執照內容相同的新營業執照。無營業執照從事經營的,屬於無照經營,將按照相關辦法予以查處和取締。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壹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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