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檢查的時間是:
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在10年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半年檢驗1次。
小型和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6年後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摩托車4年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每年檢驗1次。
拖拉機等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補充內容:
運營牌照年審流程並不復雜。車主先去運管部門綜合性能檢測站進行車輛綜合檢測,然後按期進行二級保養蓋章。
營運證、行駛證在車輛註冊地運管所填寫年審表,並留存上述資料復印件。運管所核發營運牌照待處理,車主大概15天就可以去運管所領證了。
以上內容是指:
車輛年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