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權補償標準:1。對於房屋價值的補償,需要委托專業的評估機構對房屋的原值和采光受影響後的價值進行評估,差額應在補償範圍內。
2.更新改造補償。侵權人因采光需要改變原有建築結構的,如增加門窗面積、開天窗等,侵權人采取補救措施的費用應在賠償範圍內。
建築物的建造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房地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按照城市總體規劃設計的建築物影響相鄰方采光的,應當允許建設,但建設方應當解決供暖、采光、房屋置換或者給予對方經濟補償。給予經濟補償的,補償標準按受影響建築物的居住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壹次性補償100-200元。被遮擋建築納入拆遷範圍的,酌情給予補償。補償後納入拆遷範圍的,補償費不予返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條
建築物的建造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條房地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棄物,排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土壤汙染物、噪聲、光輻射、電磁輻射等有害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