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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互相推搡是開始嗎?

吵架互相推搡是壹個開始。吵架先推對方。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可以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推人是挑釁行為,不是先打人。但是另壹方有理由為自己辯護。防衛挑釁又稱挑釁、防衛挑釁,是壹種非法防衛行為。

夫妻之間動手打架算家暴嗎?

是不是夫妻間的家暴,要看情況。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其他方式對家庭成員進行身體、精神和性方面的傷害和破壞的行為。夫妻吵架時推搡或扇耳光,充其量是夫妻感情糾紛,不構成家庭暴力。根據法律規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的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和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單位和個人發現家庭暴力發生時,有權及時勸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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