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罌粟殼是壹種受管制的麻醉藥品。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可以增香提味,但長期食用會上癮且有毒,早已被有關部門明令禁止。專項檢查中,執法人員加強了對火鍋店、燒烤店、麻辣燙店、冷面店、面館、小吃店、調料批發市場的日常監管和抽查,嚴厲打擊在火鍋底料和自制調料中添加罌粟殼、罌粟粉等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如果在食品中發現罌粟殼,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並向有關部門通報調查情況。餐館在食物中摻入罌粟來吸引顧客是違法犯罪的。該行為涉嫌欺騙他人吸毒,將面臨最低管制、罰金、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的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壹條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三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非法種植罌粟植物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的;(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或者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種苗的;(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或者使用少量罌粟殼的。有前款行為,未滿法定年齡而放棄的,不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