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3月20日,浙江省德清縣檢察院檢察官給正在服刑的李打電話,說,檢察官呢?他正在李家看望她的孩子們。
01前言李被判刑,恰逢其懷孕。
李是雲南人。15年,她和男友因販毒被抓。次年,李被判12,但此時李已懷孕,不能。法院只能暫緩執行,留在當地司法局進行矯正。
孩子出生後,法院執法人員準備將其收監時,發現她又懷孕了,刑罰的執行再次中止。此後,李開始循環模式,育孕院連續6次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截至2009年2月65438+日,李已與不同男子生育了5個子女。
自私的母親,法律允許罪犯利用。
法律是嚴肅的,但也有人情。其中,壹些應該判處有期徒刑的婦女或者哺乳期的母親會“法外開恩”,但絕對不是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像李這樣的人不在少數,也有利用艾滋病“碰瓷”或偷盜的,等等。對於那些惡意出發逃避懲罰的人,我相信會有針對性的懲罰。
說實話,這樣逃避責任的孩子,即使出獄也不會對孩子負責。
生孩子容易,養孩子難。
孩子太天真,孩子生下來就沒完。孩子出生的那壹刻,就是孩子教育和生活的開始。
這個自私的母親壹開始就放棄了自己的孩子。
我們都從父母和家庭環境對孩子有很大的影響。如果以後還是在這種環境下成長,我們的未來可想而知。
養孩子需要各種費用,課余學費,社會撫養費。這樣自私的母親應該受到嚴懲,她基本不可能出獄。
她的父母已經老了,還有多少精力幫她養?
對此妳怎麽看?孩子的未來我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