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改革部門是優化營商環境的主管部門,負責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第五條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市場主體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以及經營者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市場主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恪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履行安全、質量騷擾、納稅、生態環境保護、耕地保護、勞動者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定義務,在國際經貿活動中遵循國際通行規則。第六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結合實際,在法治框架內探索具體可行的優化營商環境新方法新舉措,復制推廣行之有效的改革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