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踐行司法為民加強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幹意見》5。堅持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堅決貫徹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憲法原則,堅決抵制各種形式的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堅決排除權力、金錢、人情、關系等壹切法外因素的幹擾,不斷完善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體制機制,堅決維護憲法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所有法官都應培養敢於堅持原則、實事求是、依法辦案、勇於承擔責任的職業品格。各級法院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院長、副院長要堅決支持合議庭、獨任庭依法公正審判案件,上級法院要堅決支持下級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