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已婚女性在壹起,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是違法的,會構成重婚罪,會被法院判刑。法律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如果配偶是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那麽雙方都將構成重婚罪,被法院追究刑事責任。法律規定,行為人犯重婚罪的,壹般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謂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子,女人有丈夫,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定程序仍然存在,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夫妻關系因夫妻壹方死亡而自然消失,則不再是有配偶者。
重婚罪是指與有配偶的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協議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離婚訴訟需準備的材料:結婚證、孩子出生證明或戶口本、離婚訴狀、原告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夫妻財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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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58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1042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1091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