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跟蹤,線索:跟隨,跟隨
也說明有跡可循。比如在虛擬網絡世界發帖,可以通過技術手段找出發帖ID當時的地理位置,再參考其他技術手段,進壹步追溯到現實社會中的真實個體。
有跡可循,有跡可尋:
兩種說法都可以。但是“跟隨”和“尋求”的含義有很大的不同,所以這兩個短語有不同的含義。
“跟隨”的意思是“遵循壹定的路線”,在“有跡可循”中,表示“有線索可循(並由此推斷...)”,意思是“發生的事情是有征兆的,可預見的”或者“有辦法可循的”。
“尋”就是“尋”,“有跡可尋”就是“有跡可尋”,“有跡可尋”。
上周,他聲稱去度假了,但是他再也沒有回來。從那以後,就沒有消失的痕跡了。警方懷疑他並非遇難,而是主動隱藏行蹤,另尋他處,開始新的生活。他的妻子和女兒對此感到驚訝,但他們的關系壹直不穩定。他們跟女兒和父母聊天的時候看起來怪怪的,但是現在他們想說再見了。看來他並不是憑空無跡可循。
此外還有“無量可尋”,意思是“做事讓人挑不出毛病,無可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