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新生兒戶口的出生地是否必須跟隨父親?
1,新生兒戶口出生地不壹定要隨父。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新生兒出生後壹個月內,戶主、親屬、被撫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嬰兒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妳不必在妳父親的住所登記。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戶口登記。軍人的戶口由軍事機關按照軍人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本條例適用於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無國籍人的戶籍登記,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壹個月內,戶主、親屬、被贍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嬰兒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遺棄棄嬰的,收養人或者養嬰機構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二、婚內夫妻必須簽* * *債* *?
1.不壹定要簽夫妻* * *債務。夫妻雙方以同壹簽名或者壹方追認後所負的債務,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債。
2.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壹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同壹生活、夫妻同壹生產經營或者夫妻意思表示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