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防證是壹種特殊的證件,用於證明持證人在邊境地區工作和生活的身份和合法性。如果有犯罪記錄,能否辦理邊防證,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來判斷。壹般情況下,有犯罪記錄的人會被限制。
邊境卡處理程序:
1.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領取邊防證申請表;
2.填寫個人信息,最重要的是寫明到達西藏哪個地區,然後讓單位保衛科寫意見蓋章;
3.拿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蓋章;
4.到戶口所在地轄區公安局邊卡辦理處辦理邊卡;
5.全程需要個人身份證和戶口本,還有兩張壹寸免冠照片,其余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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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邊境管理區護照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安機關不予受理:
(壹)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
(二)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人員;
(三)正在被勞動教養的人員;
(四)公安機關認為不宜前往邊境管理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