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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以給警察發騷擾短信嗎?

法律分析:收到騷擾短信,影響正常生活,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遇到騷擾誹謗的情況,通常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對於騷擾電話,可以先錄音再報警。如果能設置電話攔截,可以采取措施解決。如果對方的誹謗、中傷、中傷嚴重損害了妳的名譽,導致妳的社會影響和評價下降,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妳可以帶著錄音等相關證據材料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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