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賭博,構成賭博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賭博的行為。如果不想讓別人知道是誰報的警,可以通過公開電話或者匿名信舉報。另外,舉報人也不要過於擔心,因為司法機關有為當事人保密的法律義務。報案後,警方會對賭客進行相應的處罰。
聚眾賭博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所謂聚眾賭博,是指組織、吸引多人賭博,本人從中獲利。主觀上,本罪是故意,以營利為目的。即演員聚集賭博是為了撈錢,而不是為了消遣娛樂。
以上是關於聚眾打牌的邊界問題。希望大家看完之後對此有壹個清晰的認識,同時在日常生活中能夠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知識,不要因為壹時的沈迷而誤入歧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03條
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國(境)外參與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