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買方應通知當地銀行(開證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
3.開證行要求另壹家銀行通知或保兌信用證。
4.通知行通知賣方信用證已經開立。
5.賣方應在收到信用證並確保能滿足信用證規定的條件後裝運貨物。
6.賣方應將單據提交給指定銀行。銀行可以是開證行,也可以是信用證中指定的付款、承兌或議付銀行。
7.銀行根據信用證檢查單據。如果單據符合信用證的規定,銀行將按照信用證的規定付款、承兌或議付。
8.開證行以外的銀行將單據發送給開證行。
9.開證行審核單據後,應按事先約定的形式向已付款、承兌或議付的銀行償付信用證款項。
10.開證行會在買方付款後交付單據,然後買方憑單據提貨。
1.買賣雙方在貿易合同中規定用跟單信用證付款。
2.買方通知當地銀行(開證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
3.開證行要求另壹家銀行通知或保兌信用證。
通知行通知賣方信用證已經開立。
賣方將在收到信用證並確保其能夠履行信用證規定的條件後裝運貨物。
6.賣方應將單據提交給指定銀行。銀行可以是開證行,也可以是信用證中指定的付款行、承兌行或議付行。
7.銀行根據信用證審查單據。如果單據符合信用證的規定,銀行將根據信用證的規定付款、承兌或議付。
8.開證行以外的銀行將單據發送給開證行。
9.開證行審核單據後,按照事先約定的形式向已付款、承兌或議付信用證的銀行付款。
10.買方付款後開證行會交付單據,然後買方憑憑證提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