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分類:上海海事大學海商法
胡,男,漢族,籍貫:浙江嵊州市,21962年4月出生,法學博士,上海海事大學教授,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大連海事大學博士生導師。1982年8月至1984年8月在上海水運檢察院、上海海事法院籌備組工作;1987年5月—1995年10月,任大連海事學院助教、講師、副教授;1995 165438+2004年10月-3月,任大連海事大學教授;1995年5月—1998年5月,擔任大連海事大學運輸管理學院副院長、院長;2004年3月起任上海海事大學教授、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該校學術委員會委員。2004年7月起任大連海事大學國際法博士生導師。參加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1991-1992)、《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1995-200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1)。2006年2月至2008年9月任長航鳳凰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中國海商法、港口法、航運法、航運法規和規章起草人之壹,政府航運政策和法律顧問。
1989至今從事海事律師工作,主要從事租船合同及提單、海損事故(包括碰撞、海洋汙染、人身傷害、救助打撈)、船舶抵押、船舶建造與交易、多式聯運與物流、港口經營、航運投資、航運政策、海事訴訟與仲裁。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海商法協會理事,海商法專業委員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