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造成的死亡是要受到懲罰的。車禍致人死亡的,涉嫌交通肇事罪。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準駕駛機動車。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壹、刑法的壹般原則:
1,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的,不得定罪處罰;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犯罪的人在適用法律時都是平等的。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3.罪責刑相適應: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第二,主刑的種類如下:
1,控制;
2.刑事拘留;
3.有期徒刑;
4.終身監禁;
5.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