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我壹結束試用期就可以出來了嗎?

我壹結束試用期就可以出來了嗎?

法律分析:壹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罪犯,在判決尚未生效的情況下,不能立即交付執行。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押的,第壹審法院應當先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變更為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如果是二審法院判決後生效的判決,判決後執行。所以如果妳已經有手續了,辦完就可以出來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五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檢查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檢查機關關於接待來訪人員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檢查機關批準。

第七十七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 上一篇:挪用公款有哪些相關的法律規定?2021的量刑標準是什麽?
  • 下一篇:樸槿惠把出獄的希望寄托在京·安煥身上可靠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