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的概念:了解國家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掌握學前教育實施素質教育的途徑和方法。了解學前教育作為生命發展基礎的重要性和特點,才能用正確的教育價值觀來分析和判斷教育現象。
2.兒童觀:理解“人的全面發展”的思想。理解“教育為本”的含義,愛孩子,尊重孩子,相信每個孩子都有發展潛力,維護每個孩子的人格和權利。應用“教育為本”的兒童觀。
3.教師了解教師專業發展的要求,具有終身學習的意識。明白教師職業的責任和價值,有從事幼兒教育的熱情和決心。
第二,教育法規
1.教育相關法律法規:了解國家主要教育法律法規。
2.教師的權利和義務:熟悉教師的權利和義務,熟悉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教育行為,遵紀守法。
3.兒童保護:熟悉兒童權利保護的相關教育法律法規,保護兒童的合法權利。依據國家教育法律法規,對幼兒教育中兒童權利保護等現實問題進行分析和評價。
三、教師職業道德:教師職業道德和教師職業行為。
第四,文化素養
基本能力:閱讀理解、邏輯思維、信息處理和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