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兒的權利。兒童權利是指兒童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所享有的壹切合法權利。兒童權利包括兩個方面:壹是作為人的基本人權;第二,孩子因為身份特殊,有特殊的權利。
2.幼兒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幼兒教師的權利包括其人身權、人格權和職業權。幼兒教師的義務主要包括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實施幼兒園教育保障計劃,履行聘用合同,完成工作任務。
3.教育法規。教育法規是調整教育關系的壹切法律規範的總稱,即與教育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總和,是現代國家管理教育的基礎和基本依據。
幼兒園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就是說基本和小學生壹樣。第壹,關註他們的食品安全,健康安全,同時關註身心健康,不要多教知識。
與幼兒園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近年來,我國陸續制定了壹系列與兒童成長和幼兒園教育相關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是規範幼兒園保育和教育的準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