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車間安裝攝像頭不違反勞動法,也不侵犯員工的隱私權。
企業在正常工作區域內安裝和使用監控系統。安裝範圍應限定在不直接侵犯隱私的範圍內,並應公示告知相關人員,如安裝在走廊、大廳、辦公室等區域,但在衛生間、更衣室等單獨的小隔間內,可能會對隱私造成威脅,屬於違法行為。
員工在單位的工作行為屬於單位管理的正常範圍。再次,企業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監控內容,不應隨意公開,否則可能涉及侵權。
擴展數據:
根據我國國情和國外相關資料,以下行為可歸為侵犯隱私權: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安寧。
3.非法盯梢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偷拍他人私生活,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者未經他人許可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公之於眾。
6.調查、窺探他人社會關系,使其違法。
7、幹涉其他夫妻性生活或調查公布。
8.向公眾公布他人的婚外性生活。
9、公開公民個人材料或公開或擴大公開範圍。
10,收集公民不願意向社會公開的純個人信息。
11.未經允許公開他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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