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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轉學有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1。民辦幼兒園及其上級法人單位在申請變更登記時,應當指定本單位職工或者委托人的有資質代理機構的代理人為管理人。

2.辦理變更登記時,應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原件(復印件)和經辦人身份證。變更保薦機構的,應當出具原保薦機構的資格證明和變更後的保薦機構的資格證明;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分別出具原法定代表人和變更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如果不能出具,必須有書面說明。

3.教育局在收到民辦幼兒園變更的全部有效文件後,根據當年幼兒園年檢結果,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變更的決定(需要審核的,審核時間不計算在內),並書面通知民辦幼兒園。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零六條非法人團體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解散:

(壹)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投資人或創辦人決定解散;

(三)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壹百零七條非法人團體解散的,應當依法進行清算。

第壹百零八條非法人組織除本章規定外,參照本篇第三章第壹節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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