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利息是指貸款逾期導致的罰息,具體指貸款人未按合同約定還款的逾期罰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九條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年利率不得超過24%。
逾期利率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1)貸款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的利息,因未約定借款期間的利率,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約定貸款期間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的,人民法院應支持貸款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貸款期間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的利息。
第三十條貸款人和借款人對逾期利率和違約金或其他費用均有約定。貸款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選擇主張兩者,但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