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車輛被法院鎖定,不予年審。

車輛被法院鎖定,不予年審。

法律分析:汽車被法院查封扣押後,仍可年檢。法院采取查封、扣押車輛等保全措施,目的是禁止債務人抵押、轉讓車輛以及其他影響車輛所有權的行為。法院的安檢措施不影響車輛年檢。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自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時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壹)營運客車滿五年後每年1次;5年以上,每6個月1次;(二)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在10年內每年檢驗1次;10年以上,每6個月1次;(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6年以上,壹年1次;15年以上,每6個月1次;(四)摩托車每2年檢驗壹次,4年內1次;4年以上,壹年1次;

(5)拖拉機等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六)已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能再轉讓(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如果要買賣,可以去車管所辦理汽車報廢單(取消汽車的檔案),再進行買賣。

  • 上一篇:有什麽好看的真實刑偵紀錄片?
  • 下一篇:月入壹萬應該交多少稅?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