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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項目部簽訂的施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是的。但工程項下施工公司內部臨時組織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其責任和義務由施工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二十六條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接工程。

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或者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本書。

企業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應當以企業名義承接工程。

第二十七條大型建築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築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人共同承包。* * *合同雙方應對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兩個以上資質等級不同的單位共同承包工程的,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營業執照範圍承包工程。第二十八條禁止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分包給他人,禁止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包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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