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見度小於200米時,時速不得超過60公裏。
2.能見度小於100米時,時速不得超過40公裏。
3.能見度小於50m時,車速不得超過20km/h,應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雨天高速行駛註意以下四點:
1.準備高速行駛前,如果確定路上要下雨,壹定要提前檢查輪胎和雨刮器,避免下雨時雨刮器失靈。
2.下雨天限速標準會降低,盡量開慢點會更安全。
3.在雨天,燈光的使用是最重要的。合理使用遠近光切換,可以幫助妳建立良好的視野,也可以提醒前車。
4.增加安全距離是最重要的。雨天剎車距離會加大,急剎車也可能導致翻車和側滑,保證良好的跟車距離是對每個人的負責。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壹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示廓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裏,並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裏,並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3)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裏,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