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法律從業人員必須通過的基礎考試。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等執業律師必須有這個證,其他法律職業對這個證沒有硬性要求。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際上指的是國家司法考試。
國家司法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設立的專業證書考試。
要成為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每年的通過率壹般為全國考生人數的10%左右。考試的主要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閱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壹次有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由司法部頒發相關證書,可以從事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