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是指將無罪定為罪,或者將輕罪定為重罪。犯錯誤入境、出境罪的,應當減輕處罰。唐律作此規定,意在強調增加司法人員的責任,以保證法律的統壹適用,減少冤案的發生。
綜上,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了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竊取身份證件罪的認定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文章
法律明確規定為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第280條之壹
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竊身份證件罪在按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件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竊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