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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建立後,蒙古統治者實行民族分化政策,將全國各民族劃分為不同的等級。這項政策的結果是什麽?

元朝的“四等”民族政策激化了社會矛盾,最終導致亡國!

民族歧視和壓迫政策是蒙古貴族特權統治得以維持的基石。從忽必烈後期開始,將全國分為蒙古、色目人、漢人、南人四個等級的制度實際上已經成型。桑格執政期間,有意拉攏南方人與漢人競爭。隨著桑格的失敗,南仁在朝廷的地位徹底喪失,四等之分正式被遏制在階下。他們在法律、稅收、選舉和任命官員方面都享有不平等的待遇。

第四階級的政治待遇和社會地位是不平等的。處於主導地位並享有特殊利益的是蒙古人,其次是色目人的上層成員。他們是蒙古統治者的得力助手。漢人屬於第三階級,他們只是投靠蒙古統治者並拉攏他們的官僚、地主和知識分子。他們的政治待遇和社會地位只比南方人高,而勞動人民與南方人處於被嚴重壓制的地位。在南方人中,即使是被任命為官員的人也過著舒適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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